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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下去玩,過了三天兩夜。

回來電話中,媽問了「妳那麼多同學住在那,妳還要找旅館?」

……

為什麼?

我懶得說有同學安排幫我和女兒接洽了不錯的四星級會館我們免費住了一晚。

也交待了要續住打個電話即可,而我隔天退了房,想再玩便自己再找了旅館過夜了。

 

為什麼我媽認為別人有義務要負責招待我和我女兒?

她當初因為欠賭債讓我們離開家鄉不許和那裡的人聯絡,

幾十年後,重遊我兒時的地方,

說難聽點也沒有衣錦還鄉,

我也只是參加個同學會,

那個同學來過桃園我媽也沒說要請他啊!

 

為什麼會有別人應該怎麼對我的想法?我真的不懂,住別人家說熟但沒有很熟啊!不自在啊!

更何況人情是要還的,為什麼我媽要這樣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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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